近日受网络热点舆情影响,部分网络平台内出现湖盐热销情况。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广大经营者:
一、不得利用社会热点和敏感信息,蹭热点炒作湖盐、井矿盐等产品做虚假宣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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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不得以贬低等同类其他产品的形式宣传湖盐、井矿盐等产品。
三、不得发布含有无科学依据的夸大或虚假内容的湖盐、井矿盐宣传。
四、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,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五、不得捏造货源紧张或市场需求激增信息,散布含有“即将全面提价”“涨价潮”等紧迫性、诱导性用语哄抬价格。
六、不得单方面延迟、取消发货,设定不支持退货,未明确预售信息。
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发布声明:中盐集团在全国有完善的产销企业布局,食盐储备供应充足。且当前我国的食盐产品结构占比为井矿盐87%、海盐10%、湖盐3%,井矿盐和湖盐生产均不受日本核污染影响。请广大市民理性购买,不要盲目抢购。
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应索取和保存好相关证据,注意保存商品实物、外包装、页面截图及聊天记录,保留购物发票、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。和解无果时,直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、12345进行投诉举报,或通过“全国12315平台”(小程序)进行投诉。
同时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。依照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新规定,对通过知识介绍、体验分享、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,应当明显标明“广告”。
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西宁市消费者协会
2023年8月25日
来源:西宁市场监管
监制:刘幸海
责编:寇荣
编辑:冯丽晨、马思稳